每一段沒「說清楚」的感情、
沒「離乾淨」的婚姻,就像一顆未爆彈……
───── 談愛,不必犧牲。─────
唯有法律,浪漫不再與風險同行。
說清楚、講明白的感情是成熟,
預立婚前協議,是對自己和對方的尊重。
最溫暖的家事律師蘇家宏,教你談最有保障的浪漫愛情。
▍再甜蜜的感情,都可能出現各種光怪陸離……
● 不婚伴侶共同買房,分手只能認賠?如何建立互信機制?
● 明明辦了離婚,怎麼還被告重婚?
● 解除婚約,給出去的聘金怎麼辦?
● 先生不給家用、甚至惡意脫產,被「經濟虐待」,如何反制?
● 婚前積攢的錢財與保險,離婚要分給對方嗎?
● 經濟弱勢者如何爭取監護權?
● 離婚後,還能提高扶養費嗎?對方不讓我看小孩,怎麼辦?
● 配偶外遇,或因被騙而成為「被重婚」的第三者,怎麼辦?
● 婚前的口頭承諾,婚後對方卻不認帳……
▍結婚、離婚不是「家務事」。
▍讓法律為你守住底線,愛得更安心、更長久。
幸福不能只靠心動,還需要安全感的支撐。繼《此刻,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》之後,蘇家宏律師再次以其專業、溫暖與同理,拆解感情裡最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陷阱。
本書針對「結婚」、「離婚」、「不婚」、「再婚」四種感情狀態,從婚前協議、忠誠條約的擬定,談到離婚後監護權、扶養費的爭取,及配偶外遇、家暴、施以
經濟制裁等「婚內失戀」的因應,讓你我在愛情中都能建立起穩固的幸福。
【本書適用對象】
● 即將步入婚姻的甜蜜愛侶
● 打算長期交往的不婚伴侶
● 想好好談愛卻怕受傷害的人
● 正面臨婚內失戀而不知所措者
● 非典型婚姻關係,如:黃昏之戀、再婚者
▍暖男律師為你破除感情裡的法律迷思
1. 簽婚前協議,會不會太勢利?!
▶婚前協議是在建立生活秩序,也是婚前的「總體檢」、確認彼此價值觀的好時機。
2. 結婚、離婚,只要簽個名就好?
▶「真意」很重要,證人也不能隨便找,否則可能導致結婚、離婚被判無效。
3. 「不愛了」就能離?
▶「裁判離婚」須符合法定離婚事由,才可能贏得訴訟。
4. 離婚=財產對半分?
▶是「婚後賺得財產較多」的一方,要補一點財產給另一方,不是兩人的財產總額對半切。
5. 離婚一定能拿到「贍養費」?
▶法庭上,贍養費只有無過失、生活困難的一方才能取得,且非終身贍養。
6. 法官判「共同監護」就輸了?
▶放下大人的恩怨情仇。不是「我要擁有孩子」,而是「如何讓孩子擁有我們」。
7. 配偶不給家用,甚至威脅要讓我「淨身出戶」,只能聽他的?
▶不付家用已違反夫妻義務。不離婚,也有方法破解對方的「經濟控制」。
各界推薦
這本書的可貴之處,在於它不是艱澀的法律教科書,而是一本「人生說明書」。你可以在裡面找到實用的婚前協議範本,學會如何合法蒐證,知道離婚協議要怎麼寫才不吃虧,也了解在婚姻觸礁時,如何保護自己與孩子的權益。更重要的是,它提醒我們:愛情需要安全感,而法律就是那張安全網。──夏韻芬(財經節目主持人、作家)
在愛情裡,界線比承諾更能讓人安心。這本書讓你學會用清醒與溫度,守護自己。──邱沁宜(「單身行不行」節目主持人)
夏韻芬(財經節目主持人、作家)__專文作序
吳淡如(作家、主持人)
邱沁宜(「單身行不行」節目主持人)
林萃芬(諮商心理師、《從外遇洞察人心》作者)
烏烏醫師 烏恩慈(婦產科醫師)
張瑜鳳(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)
黃越綏(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創辦人)
鄭弘儀(資深媒體人)
蔡詩萍(作家、臺北市文化局長)
__聯合推薦(依姓氏筆畫序排列)
				沒「離乾淨」的婚姻,就像一顆未爆彈……
───── 談愛,不必犧牲。─────
唯有法律,浪漫不再與風險同行。
說清楚、講明白的感情是成熟,
預立婚前協議,是對自己和對方的尊重。
最溫暖的家事律師蘇家宏,教你談最有保障的浪漫愛情。
▍再甜蜜的感情,都可能出現各種光怪陸離……
● 不婚伴侶共同買房,分手只能認賠?如何建立互信機制?
● 明明辦了離婚,怎麼還被告重婚?
● 解除婚約,給出去的聘金怎麼辦?
● 先生不給家用、甚至惡意脫產,被「經濟虐待」,如何反制?
● 婚前積攢的錢財與保險,離婚要分給對方嗎?
● 經濟弱勢者如何爭取監護權?
● 離婚後,還能提高扶養費嗎?對方不讓我看小孩,怎麼辦?
● 配偶外遇,或因被騙而成為「被重婚」的第三者,怎麼辦?
● 婚前的口頭承諾,婚後對方卻不認帳……
▍結婚、離婚不是「家務事」。
▍讓法律為你守住底線,愛得更安心、更長久。
幸福不能只靠心動,還需要安全感的支撐。繼《此刻,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》之後,蘇家宏律師再次以其專業、溫暖與同理,拆解感情裡最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陷阱。
本書針對「結婚」、「離婚」、「不婚」、「再婚」四種感情狀態,從婚前協議、忠誠條約的擬定,談到離婚後監護權、扶養費的爭取,及配偶外遇、家暴、施以
經濟制裁等「婚內失戀」的因應,讓你我在愛情中都能建立起穩固的幸福。
【本書適用對象】
● 即將步入婚姻的甜蜜愛侶
● 打算長期交往的不婚伴侶
● 想好好談愛卻怕受傷害的人
● 正面臨婚內失戀而不知所措者
● 非典型婚姻關係,如:黃昏之戀、再婚者
▍暖男律師為你破除感情裡的法律迷思
1. 簽婚前協議,會不會太勢利?!
▶婚前協議是在建立生活秩序,也是婚前的「總體檢」、確認彼此價值觀的好時機。
2. 結婚、離婚,只要簽個名就好?
▶「真意」很重要,證人也不能隨便找,否則可能導致結婚、離婚被判無效。
3. 「不愛了」就能離?
▶「裁判離婚」須符合法定離婚事由,才可能贏得訴訟。
4. 離婚=財產對半分?
▶是「婚後賺得財產較多」的一方,要補一點財產給另一方,不是兩人的財產總額對半切。
5. 離婚一定能拿到「贍養費」?
▶法庭上,贍養費只有無過失、生活困難的一方才能取得,且非終身贍養。
6. 法官判「共同監護」就輸了?
▶放下大人的恩怨情仇。不是「我要擁有孩子」,而是「如何讓孩子擁有我們」。
7. 配偶不給家用,甚至威脅要讓我「淨身出戶」,只能聽他的?
▶不付家用已違反夫妻義務。不離婚,也有方法破解對方的「經濟控制」。
各界推薦
這本書的可貴之處,在於它不是艱澀的法律教科書,而是一本「人生說明書」。你可以在裡面找到實用的婚前協議範本,學會如何合法蒐證,知道離婚協議要怎麼寫才不吃虧,也了解在婚姻觸礁時,如何保護自己與孩子的權益。更重要的是,它提醒我們:愛情需要安全感,而法律就是那張安全網。──夏韻芬(財經節目主持人、作家)
在愛情裡,界線比承諾更能讓人安心。這本書讓你學會用清醒與溫度,守護自己。──邱沁宜(「單身行不行」節目主持人)
夏韻芬(財經節目主持人、作家)__專文作序
吳淡如(作家、主持人)
邱沁宜(「單身行不行」節目主持人)
林萃芬(諮商心理師、《從外遇洞察人心》作者)
烏烏醫師 烏恩慈(婦產科醫師)
張瑜鳳(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)
黃越綏(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創辦人)
鄭弘儀(資深媒體人)
蔡詩萍(作家、臺北市文化局長)
__聯合推薦(依姓氏筆畫序排列)
 
	
	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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