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個人心理學認為研究,就應該研究他和外在世界的關係,研究他如何去應付外在世界所帶給他的問題-友誼、職業、愛情。
二、
這裡牽涉到人的個性,人格,或者說生活風格的問題。遺傳帶給人某些能力,環境帶給人某些影響。同時他對這些能力與影響也有他的解釋。因此人生態度是人自己創造的,是這一態度決定了他和外在世界的關係。
三、
生活風格 ~ ~ 即人生態度:
有一種人總是喜歡支配人-這是一種「霸王型」的人;
另一種人則是凡事依賴別人-這是一種「小弟弟」型的人;
還有一種人遇到困難時就退避-這是一種「神經型」的人;
最後還有一種人有強烈的社會感-這是一種「貢獻型」的人。
四、
人的一切表現,都是運動律,也都遵守一定的運動規則。
1.首先,人是一個統一體,人的一切表現,他的思想、情感、行動、夢幻…全都接受一個內在一致的原則的管轄,全都接受生活風格或者自我的管轄。
2.第二個是人生總是在不斷追求完美;甚麼是成功,甚麼是完美,卻是個人因其生活風格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看法。
3.第三個觀念是自卑感,這個觀念和前面追求完美的觀念是緊密地聯在一起的。
自卑感又分為三種:
a.面對宇宙的自卑感,
b.面對其他生物的自卑感,
c.以及面對其他人的自卑感。
所有三種自卑感都可以是成就的動因,使人奮鬥向上,不斷克服,追求成功。
當自卑感變成自卑情結時,自卑感才會成為災難。
4.第四個重要的觀念是社會感的觀念,社會感的一個主觀表現是有所歸屬的感覺,而社會感的客觀表現則是與人合作、聯繫、配合,對事物和其他人有相同的看法,感覺。
五、
父母溺愛孩子,父母忽視、不照管孩子,以及孩子器官功能方面有缺失。
六、
一個孩子,小的時候父母聽從他的支使,以後也總是會想支配其他人,在多次別人拒絕接受支配的經驗後,會對世界採取「遲疑的態度」,同時,帶著他所有的幻想;常常包括性方面的幻想;退縮到自己的家庭裡去,沒有能從社會感的角度作出必要的調適。
如果孩子在早年的成長過程中,他的與人合作的能力,最廣義的解釋可以說成為與具同等權利的人合作的能力,能得到最好的發展,那麼,他會總是依據自己的正確社會生活的構想解決人生問題,只要沒有遇到太過強烈的要求。
七、
影響我們的不是「事實」,而是對事實的解釋。
八、
運動律是在童年的狹小範圍中出現的;在沒有多少分辨選擇的情形下,自由地運用人天生的能力及外在世界的影響,藉以發展;這一過程不受任何可以用數學程式表達的行動限制。
它不能從「有的心理學」的角度去了解。必須從「用的心理學」的角度去了解。
九、
人生是問題,尋找人生的意義也是問題。個人對人生意義的解釋不是小事,因為它是測量思想、感情、行動的終極標準。真正的人生意義是在行動錯誤的個人所遇到的障礙中展露出來的。
指導、教育、治療的任務是要克服真正的人生意義與個人的錯誤行動之間的差距。
十、
人生問題的解決需要一定程度的社會感,和整個人生的緊密結合,以及與其他人合作、廝混的能力。如果沒有這種能力,就會出現各種品類的強烈自卑感。自卑感品類繁多,但閃避與「遲疑不決」是它的主要形式,和自卑感同時出現的那些相互關聯的肢體與精神現象,我稱之為「自卑情結」。不斷的追求優樾,要超人一等,是想用「優越情結」;這東西,不顧人的社會感,總是嚮往個人表現,來遮蓋「自卑情結」。
十一、
驕縱的孩子認為母親隨時都應該侍候他,這是他選擇的讓他高人一等的目標。
驕縱的孩子,出了嬌縱的圈子,就會覺得經常受到威脅,他個性的種種特色,常讓人難以想像的自我憐愛,自我仰慕-都必須和他的人生意義相配合。所有這些特色都是人為的成品,是後天得來的,不是天生的。不難了解所有個性特色象徵社會關係,出自孩子所創造的生活風格。
十二、
母親常常有一種很不自覺的傾向:把孩子拉過去扮演她的角色。
十三、
孩子在家中的位置,也可以讓我們多少了解到,他和其他人交接方面的能力。特別是年紀較小的一個---妨害他們,限制他們的影響。
十四、
孩子到幼稚園去,上學也是對他的合作能力的進一步考驗。在那裡可以觀察到他與人在一起工作的能力。
甚至傲慢的孩子,在面對有用工作的問題時,也證明是懦弱的。
他們不誠實,顯示將來會有下流、不光明的作為。也會有偷竊的傾向,因為覺得自己被剝奪了,受到不公平的待遇,應該得到補償;同時也會傷害其他人。
十五、
勞動與分工是不可少的,社會感在這裡的表現就是為其他人的福利分工合作。
個人心理學認為研究,就應該研究他和外在世界的關係,研究他如何去應付外在世界所帶給他的問題-友誼、職業、愛情。
二、
這裡牽涉到人的個性,人格,或者說生活風格的問題。遺傳帶給人某些能力,環境帶給人某些影響。同時他對這些能力與影響也有他的解釋。因此人生態度是人自己創造的,是這一態度決定了他和外在世界的關係。
三、
生活風格 ~ ~ 即人生態度:
有一種人總是喜歡支配人-這是一種「霸王型」的人;
另一種人則是凡事依賴別人-這是一種「小弟弟」型的人;
還有一種人遇到困難時就退避-這是一種「神經型」的人;
最後還有一種人有強烈的社會感-這是一種「貢獻型」的人。
四、
人的一切表現,都是運動律,也都遵守一定的運動規則。
1.首先,人是一個統一體,人的一切表現,他的思想、情感、行動、夢幻…全都接受一個內在一致的原則的管轄,全都接受生活風格或者自我的管轄。
2.第二個是人生總是在不斷追求完美;甚麼是成功,甚麼是完美,卻是個人因其生活風格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看法。
3.第三個觀念是自卑感,這個觀念和前面追求完美的觀念是緊密地聯在一起的。
自卑感又分為三種:
a.面對宇宙的自卑感,
b.面對其他生物的自卑感,
c.以及面對其他人的自卑感。
所有三種自卑感都可以是成就的動因,使人奮鬥向上,不斷克服,追求成功。
當自卑感變成自卑情結時,自卑感才會成為災難。
4.第四個重要的觀念是社會感的觀念,社會感的一個主觀表現是有所歸屬的感覺,而社會感的客觀表現則是與人合作、聯繫、配合,對事物和其他人有相同的看法,感覺。
五、
父母溺愛孩子,父母忽視、不照管孩子,以及孩子器官功能方面有缺失。
六、
一個孩子,小的時候父母聽從他的支使,以後也總是會想支配其他人,在多次別人拒絕接受支配的經驗後,會對世界採取「遲疑的態度」,同時,帶著他所有的幻想;常常包括性方面的幻想;退縮到自己的家庭裡去,沒有能從社會感的角度作出必要的調適。
如果孩子在早年的成長過程中,他的與人合作的能力,最廣義的解釋可以說成為與具同等權利的人合作的能力,能得到最好的發展,那麼,他會總是依據自己的正確社會生活的構想解決人生問題,只要沒有遇到太過強烈的要求。
七、
影響我們的不是「事實」,而是對事實的解釋。
八、
運動律是在童年的狹小範圍中出現的;在沒有多少分辨選擇的情形下,自由地運用人天生的能力及外在世界的影響,藉以發展;這一過程不受任何可以用數學程式表達的行動限制。
它不能從「有的心理學」的角度去了解。必須從「用的心理學」的角度去了解。
九、
人生是問題,尋找人生的意義也是問題。個人對人生意義的解釋不是小事,因為它是測量思想、感情、行動的終極標準。真正的人生意義是在行動錯誤的個人所遇到的障礙中展露出來的。
指導、教育、治療的任務是要克服真正的人生意義與個人的錯誤行動之間的差距。
十、
人生問題的解決需要一定程度的社會感,和整個人生的緊密結合,以及與其他人合作、廝混的能力。如果沒有這種能力,就會出現各種品類的強烈自卑感。自卑感品類繁多,但閃避與「遲疑不決」是它的主要形式,和自卑感同時出現的那些相互關聯的肢體與精神現象,我稱之為「自卑情結」。不斷的追求優樾,要超人一等,是想用「優越情結」;這東西,不顧人的社會感,總是嚮往個人表現,來遮蓋「自卑情結」。
十一、
驕縱的孩子認為母親隨時都應該侍候他,這是他選擇的讓他高人一等的目標。
驕縱的孩子,出了嬌縱的圈子,就會覺得經常受到威脅,他個性的種種特色,常讓人難以想像的自我憐愛,自我仰慕-都必須和他的人生意義相配合。所有這些特色都是人為的成品,是後天得來的,不是天生的。不難了解所有個性特色象徵社會關係,出自孩子所創造的生活風格。
十二、
母親常常有一種很不自覺的傾向:把孩子拉過去扮演她的角色。
十三、
孩子在家中的位置,也可以讓我們多少了解到,他和其他人交接方面的能力。特別是年紀較小的一個---妨害他們,限制他們的影響。
十四、
孩子到幼稚園去,上學也是對他的合作能力的進一步考驗。在那裡可以觀察到他與人在一起工作的能力。
甚至傲慢的孩子,在面對有用工作的問題時,也證明是懦弱的。
他們不誠實,顯示將來會有下流、不光明的作為。也會有偷竊的傾向,因為覺得自己被剝奪了,受到不公平的待遇,應該得到補償;同時也會傷害其他人。
十五、
勞動與分工是不可少的,社會感在這裡的表現就是為其他人的福利分工合作。